毛泽东担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共中央军委主席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因此,有人说他搞“终身制”。事实上,毛泽东一直不赞成“终身制”,他不止一次提出要辞掉他担任的主席职务,只是没有获得党内同意,而未能实现。
五十年代中期,他就提出“两个主席都辞掉”,即辞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共中央主席。1956年,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不久,毛泽东在一次谈话中说:“我老了,不能唱主角了,只能‘跑龙套'。你们看,这次党代表大会上我就是‘跑龙套',而唱戏的是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同志。”“我本想辞掉主席的职务,想干个名誉主席。这次党章草案中有一条,必要时可以设名誉主席。我这是准备后事。现在同志们都不赞成我下台,我说,拖几年也可以。所以,设了四个副主席。现在还是逃不脱。我的方针是两个主席都辞掉。”两个主席都辞掉,党内外都不赞成。经过大量工作,辞掉了国家主席一职,党的主席继续当。 就是辞掉国家主席也是经过做大量工作,党内外才同意,才得以实现的。
1957年5月5日,毛泽东考虑限制国家主席和党的主席连任期数,并就这个问题给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彭真写了批语。批语说:
“请少奇同志召集一次有100人左右参加的政治局会议,展开讨论一次,取得同意。”“此事去年在北戴河已在几十人的会上谈过,大家认为可行。并且谈到党的主席,也认为将来适当时机可行,只是暂时还不行。”
1957年5月1日,陈叔通、黄炎培致信全国人大委员长刘少奇、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不同意毛泽东辞去国家主席一职。毛泽东批示将此信和他的批注印发中共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党的八大代表,各省市区党委,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毛泽东在批示中说:
“请小平印发全体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党的全体八届全国代表,各省市区党委及全国人大所有代表及政协委员。
“请看末页我写的一段话及文中四处注解,都要印上。“此时应展开讨论,才能打通思想,取得同意。修改宪法,值得考虑。”
陈叔通、黄炎培的信说:
昨毛主席于会议上最后提到下届选举主席不提毛主席的名,并嘱我们透露消息。我们两个人意见:不说拥戴的空话,而要从我们国家的现实着想。我们的国家由民主革命进入社会主义革命,是一个翻天覆地的大变革。就七年来说,发展要算顺利的。但不可以不看出发展超过了巩固,就是不可以说国家已经巩固了,而况台湾尚未解放,国际两大阵营尚在剧烈斗争的时候。在此期间,最高领导人还是不变动为好。诚然要强调集体领导,但在短期过程中全国人民还认识不清楚,集体领导中突出的个人威信,仍是维系全国人民的重要一环。似应再连一任,而于宪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任期四年”下加一句“连选不得过两任”,则以后依法办事,可以解除全国人民的种种惶惑。不然,可能因国内人心的震动,而给予国际间推波助澜的造谣机会。我们期期以为未可。至于代行职权,亦可在宪法上规定副主席二人或三人,前年委员长已代行过职权,接见外国使者,本来应该在宪法上加以修改。此事关系重大,应请先由党、政府慎重考虑,暂不透露。特以密陈。并请考虑应否及时邀集昨在场人大、政协同志就这一问题,交换意见,如大家都有上面所陈感想,即请转陈毛主席,同时我们相约勿遽外传。
至于领导上工作太长期高度紧张,这点确值得大大注意,今后必须在安排对内对外工作时,尽可能使倾向宽舒,似乎各位领导者都有这样必要。如荷同意,亦乞通知进行。
毛泽东在信中加了四段批注。
当信中讲到,还不能说国家已经巩固和两大阵营尚在剧烈斗争的时候,毛泽东批注:“以上两个理由,因时期太长,连任四年,问题还是存在,故不宜论及。国家的根本巩固,现在已经有了,这个国家已经推不动了。说到国家的完全巩固,依苏联经验,可能要十五年至二十年,台湾解放和两个阵营对立时间可能更长。”
当信中讲到“集体领导中突出的个人威信,仍是维系全国人民的重要一环”时,毛泽东批注:“我仍存在,维系人民的个人威信不会因不连任而有所减损。”
当信中讲到解除全国人民种种惶惑时,毛泽东批注:“事前在人民中展开讨论,说明理由,可以减少惶惑。那时我将公开声明理由。”
当信中讲到可能给予国际间推波助澜的造谣机会时,毛泽东批注:“造一阵谣,真相自明,谣言便息。”
毛泽东在批示中说的“末页我写的一段话”,解释了他不当国家主席的理
由。他说:
可以考虑修改宪法,主席、副主席连选时可以再任一期,即在今年人代大会修改宪法,请邓小平同志准备。第一任主席有两个理由说清楚可以不连选:(一)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加上人民共和国主席任期已满八年,可不连选;(二)按宪法制定时算起,可连选一次,但不连选,留下四年,待将来如有卫国战争一类重大事件需要我出任时,再选一次,而从一九五八年起让我暂时摆脱此任务,以便集中精力研究一些重要问题(例如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以中共主席或政治局委员资格,在必要时,我仍可以做主题报告)。这样,比较做主席对国家利益更大。现在杂事太多,极端妨碍研究问题。现在党内高级领导同志对此事想通了的多起来了,而党外人士因为交换意见太少,想不通的还多,因此,有提出来从容交换意见的必要。
1958年1月31日,毛泽东在他起草的《工作方法六十条》中,专列第六十条,说明他辞去国家主席的理由和就这个问题如何做干部、群众工作的方法。他说:
今年九月以前,要酝酿一下我不作中华人民和国主席的问题。先在各级干部中间,然后在工厂和合作社中间,组织一次鸣放辩论,征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取得多数人的同意。这是因为去掉共和国主席这个职务,专做党中央主席,可以节省许多时间,做一些党所要求我做的事情。这样,对于我的身体状况也较为适宜。如果在辩论中群众发生抵触情绪,不赞成这个建议,可以向他们说明,在将来国家有紧急需要的时候,只要党有决定,我还可以出任这种国家领导职务的。现在和平时期,以去掉一个主席职务较为有利。关于这个请求,已经得到中央政治局以及中央和地方许多同志的同意,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所有这些,请向干部和群众解释清楚,免除误会。
1970年3月,毛泽东建议召开四届人大,修改宪法。这之后,毛泽东多次拒绝了要他再担任国家主席的意见。
时隔15年,毛泽东又一次提出他不担任党的主席,又因中央政治局不同意,未能实现。1973年8月,在讨论中共“十大”主席团组成人员时,刚复出不久的邓小平建议(这时邓小平已列席政治局会议),一些老同志身体不好,可以做顾问。毛泽东很重视邓小平的建议,提出组织一个顾问委员会,他当主席。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提出这一意见,政治局委员们都不同意。毛泽东只好服从,说:“你们大家都不赞成,我只好鞠躬尽瘁。”
1976年1月1日凌晨,毛泽东对来访的美国前总统尼克松的女儿朱莉夫妇说:“我老了,负担太重。”“一个人如果负担太重的话,死是最好的解脱办法。”毛泽东就是这样肩负着“太重”的负担走完自己的人生道路。以毛泽东的性格、信仰、心态,只要他留在这个位子上,就会为他肩负的责任去顽强地奋斗。而且,他觉得,他即将离开的人世间,他即将离开的中国,他即将离开的政治舞台,问题太多,斗争太激烈。所以,尽管他老了,重病缠身,力不从心了,他还是要为自己担负的责任奋斗到最后一刻。于是,他也就有了搞“终身制”的“美誉”。
从上面说的这些事实看,说毛泽东搞“终身制”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