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是如何揭露与反击美国“人权攻势”的

曾忠恕 

在当代国际舞台上,“人权”成了美国对外政策中的一大“法宝”。美国老是摆出一副世界人权警察的面孔,到处指手划脚,随意指责别的国家“无视人权”、“侵犯人权”。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对中国的攻击由来已久,但中国政府和人民从来就没有屈服过,而是进行了有理、有利的反击。本文从毛泽东对美国“人权攻势”的回击,对此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
美国自认为其民主自由的价值观十分完美,希冀普天之下均以美国为楷模。在美国看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洪水猛兽,对于救民于水火的中国革命,美国更是一贯仇视。抗日战争结束后,美国便不惜血本,武装支持蒋介石镇压中国人民革命,力图保持南京政权这个“民主的象征”,决意防止“邪恶的共产主义颠覆网”将中国“不幸的人民导入歧途”。
然而,正义的力量终究是不可战胜的,不出两三年,蒋介石政权已日薄西山,“扶蒋反共”破产在即。绝望、慌乱之余,美国抛出了“白皮书”,祭起了“人权旗”。美国极力掩饰自己的侵略罪行,诬蔑人民民主专政是“独裁”,是“极权主义”,断言人民政府不能解决人民的吃饭问题这一最基本的人权。
对美国的攻击和污蔑,毛泽东进行了针锋相对的驳斥。毛泽东回顾了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领土被割占,主权遭践踏,人民受奴役的悲惨历史,深刻地指出,人权是从属于国家主权的,当国家丧失主权,民族不能自立时,是根本谈不上人权的。毛泽东在“五评白皮书”等重要文章中,以大量的事实证明,以美国为代表的帝国主义国家正是践踏中国人民基本人权的罪魁祸首。首先,美国等西方列强通过连续不断的侵略和掠夺,破坏了中国的独立和主权,洗劫了中国的社会财富,恶化了中国的社会经济状况,使中国陷入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困境,使中国人民丧失了最起码的生存条件。其次,美国的侵略战争,直接剥夺了中国人民的生命权利。1900年,美国参与了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屠杀了大批中国民众。再次,美国扶持中国的反动政府进行反革命内战,间接剥夺中国人民的生命权。毛泽东特别指出:“最近数年的这一场使得几百万中国人丧失生命的大血战,是美国帝国主义有计划地组织成功的。”美国出钱出枪“帮助蒋介石杀死几百万中国人”。总之,近百年来,美国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欠下了无数血债,它将永远被刻在中国历史的耻辱柱上。
毛泽东总结了近代中国人民革命的经验,提出了“革命加生产”这一解决中国人权问题的根本途径。毛泽东指出:“自由是人民争取来的,不是什么人恩赐的。”要实现人权,就必须从创造实现人权的社会条件开始,就必须进行社会革命,消灭使人受奴役、受剥削、不平等、不自由的社会关系。无论是地主阶级、资产阶级,还是无产阶级,要有自己的人权,就必须推翻腐朽没落的反动阶级的统治,使自己上升为统治阶级。同样,在中国,要有劳动人民的人权,首先必须有劳动人民的政权。这就必须进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从根本上扫除帝国主义的压迫,摆脱封建势力的束缚。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建立新型的劳动人民的政权。毛泽东强调:帝国主义的“本性是不能改变的,帝国主义分子决不肯放下屠刀,他们也决不能成佛,直至他们的灭亡。……唯一的办法是组织力量和他们斗争。”在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府只能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府”,“这个政府是对于内外反动派实行专政或独裁的政府,不给任何内外反动派有任何反革命的自由活动的权利”,但它“对于人民内部来说,不是专政的,而是民主的。”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决不容许搞对人民专政的资产阶级民主。不管他们叫独裁也罢,专制也罢,极权也罢,反正是不给敌人以民主,“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这是完全必要的,因为“不这样,革命就要失败,人民就要遭殃,国家就要灭亡。”毛泽东着重指出,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人民几十年奋斗的成果,通过人民民主专政达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保障绝大多数人的人权的根本选择。
人权作为一种“权利”关系,属于上层建筑的范围,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人权的发展状况必受社会物质条件的制约。因此,毛泽东认为,在通过革命夺取政权后,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创造丰裕的物质财富,为人民的生存发展奠定物质基础。否则,革命就失去了意义。毛泽东特别批驳了美国国务院1949年8月5日发表的《美国与中国的关系》白皮书所说的“吃饭问题”。毛泽东指出,美国无非是说中国共产党解决不了自己的经济问题,中国将永远天下大乱,只有靠美国的面粉,只有变为美国的殖民地,才有出路。但是,美国的险恶用心是不可能得逞的。毛泽东用解放区根本不存在吃饭问题的事实戳穿了这一谬论,并深刻揭示了国民党统治区存在吃饭问题的真正原因,即“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政府残酷无情的压迫和剥削”。毛泽东满怀信心地指出,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大力发展生产,“一个人口众多、物产丰盛、生活优裕、文化昌盛的新中国,不要很久就可以到来。”
毛泽东深刻揭示了资产阶级人权的内在矛盾,指出在阶级社会里,人权具有鲜明的阶级内容,根本不存在超阶级的、普遍的人权。美国自诩其“民主政治”是人权的最好保障,但在毛泽东看来,它“只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独裁统治的别名”。毛泽东一针见血地指出:“美国英国这一类型的政府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向人民实行专政的政府。它的一切都和人民政府相反,对于资产阶级内部是有所谓民主的,对于人民则是独裁的。……美国政府现在还有一片民主布,但是已被美国反动派剪得很小了,又大大地褪了颜色。”可见,美国所谓的人权在政治上就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统治,并且随着阶级矛盾的加剧,这种人权的内容变得愈狭窄。所以,“骂我们实行‘独裁’或‘极权主义’的外国反动派,就是实行独裁或极权主义的人们。”在经济上,美国所谓的人权则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剥削。这种人权的首要特征就是私有财产被确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广大劳动人民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但是他们并不能真正占有自己的劳动果实,而少数资本家却凭借工人阶级创造的财富加剧了对工人阶级和国外劳动人民的剥夺。正如毛泽东所说:“美国确实有科学,有技术,可惜抓在资本家手里,不抓在人民手里,其用处就是对内剥削和压迫,对外侵略和杀人。”
针对白皮书所说的“西方的影响”,毛泽东指出:资产阶级的人权思想,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没有出路。毛泽东反思了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探索救国救民道路的艰苦历程,说:从1840年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的70多年中,中国人民没有什么思想武器可以抵御帝国主义,“被迫从帝国主义的老家即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武器库中学来了进化论、天赋人权论和资产阶级共和国等项思想武器和政治方案,……但是这些东西也和封建主义的思想武器一样,软弱得很,又是抵不住,败下阵来,宣告破产了。”这不仅因为资产阶级人权思想、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有其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更重要的是它不适合中国的国情,因为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资产阶级由于其本身的软弱性,不能领导中国革命胜利,中国唯一的出路是建立以无产阶级为首的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然后再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毛泽东强调指出,中国人民经过比较和鉴别,最终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作为我们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因在于它是“科学的宇宙观和社会革命论”,它符合了中国革命的社会条件的需要。这一理论一经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一经为中国人民所掌握,便产生了巨大的进步作用,指导着中国人民从胜利走向胜利。
(二)
1949年10月1日,中国人民终于战胜了国内外反动派,迎来了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年轻的人民共和国给中华民族带来了光明和希望,但她在美国人眼里,却成了“不可饶恕的敌人”。因为她“不仅唾弃了基督教,而且唾弃了法律的最高权力,个人主义的理想,多党竞选制,公民自由权”,美国人感到其“基本价值标准受到直接威胁”。美国大肆攻击中国革命“限制了人的自由”、“践踏了人权”,并且交替使用军事包围、经济封锁与颠覆渗透战略妄图扼杀新中国。美国的种种企图都无一例外地遭到了可耻的失败。正如毛泽东所说:“我们的敌人目光短浅,他们看不到由帝国主义欺负中国人民的时代,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永远宣告结束了”,他们还想欺负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想称霸世界。但是,“他们的想法是狂妄的,是徒然的,是不可能达到目的的。”
美国诬蔑中国革命剥夺和践踏了人权,是完全违背历史真实的。正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旧中国悲惨的人权状况才得以根本改变。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把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正是从这一指导思想出发,人民政权没收官僚资本变为国营企业,在广大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使亿万农民从封建地主的压迫剥削下解放出来,获得了土地,翻身作了主人。在短短的几年之内,人民共和国就迅速医治了战争创伤,使国民经济恢复到历史上的最高水平,较大地改善了人民生活。在政治上,坚决镇压了反革命,取缔了剥削阶级的特权、建立地方民主制度、建立国营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举行普选等,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特别是1954年9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民主而长期奋斗的结晶,也是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结果。这部宪法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作了明确规定,使中国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信仰、人身自由以及妇女、儿童、老人和社会生活等各项基本权利有了根本法的保障。毛泽东以无可辩驳的事实使美国的人权攻势不攻自破。五六十年代,新中国还未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美国多次唆使一些国家利用人权问题进行挑衅,并操纵联合国通过一系列反华决议。
1959年10月,西藏发生叛乱,美国政府公然加以支持,妄图分裂我国。10月21日,美国操纵第14届联大通过了干涉中国内政的所谓“西藏问题”的决议,胡说“西藏人民的基本人权和自由已被强行剥夺”。10月24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强烈抗议美国挟持联合国干涉我国内政。声明揭露了美国践踏人权的事实后指出:“至于说中国西藏地区,那么企图永久剥夺西藏绝大多数人民的人权的,正是力图保持西藏农奴制的一小撮西藏叛乱分子。只有在平定了西藏上层反动分子的叛乱并且进行了民主改革以后,西藏人民才得到了基本人权和信仰宗教的真正自由。”
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最后宣告了封建农奴制的死亡。12月,美国便在第20届联大上又一次搬出了所谓“西藏问题”,叫嚷西藏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遭到侵犯”,公然要求一切国家“作出最大的努力”,使西藏人民重过暗无天日的农奴生活。
对美国的无端指责,中国政府严正指出:“只有在彻底摧毁了最反动、最黑暗、最残酷、最野蛮的封建农奴制度,进行了民主改革以后”,西藏人民“才结束了他们的血泪史,真正获得了做人的权利,真正享受到包括宗教信仰自由在内的各种自由。在西藏,确实有些人的‘权利’和‘自由’被‘侵犯’了,那就是反动农奴主对农奴和奴隶生杀予夺的‘权利’,就是他们要农奴和奴隶做牛做马的‘自由’。这些人的‘权利’和‘自由’不但被‘侵犯’了,而且被永远‘剥夺’了。”联合国如果真正要维护基本人权的话,就应该谴责美国在世界各地犯下的罪行,就应该关注美国国内两千万黑人所受的奴役、压迫和歧视。
针对美国的挑衅,毛泽东发表了许多重要谈话和文章,阐明了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观点,不仅从理论上揭示了美国所鼓吹的民主、人权的鲜明阶级性,而且用美国的所作所为揭示了美国式人权的十足的虚伪性。
毛泽东指出,人权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人权并不只是对所有社会成员权利的认可,还包括对部分社会成员权利的限制和剥夺。世界上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权,在不同阶级统治、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人权具有不同的含义。所谓资产阶级民主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来说就是专政,资产阶级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享有的特权是建立在对无产阶级的人权实行剥夺的基础之上的。对此,毛泽东有过精辟的论述:“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有了剥削阶级剥削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的自由。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资本主义国家保障的是资产阶级的人权,这是少数剥削者的人权,至于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多数人的人权,事实上是没有的。因此,美国的民主制度只不过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方法,它绝不能保障劳动人民的自由权利”,美国所谓的反映全民意志的宪法只不过是“欺骗和压迫多数人的”。毛泽东强调,与资产阶级专政恰恰相反,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保障绝大多数人的人权的。对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人民群众,人民民主专政实行民主制度,人民不仅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而且对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也用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加以解决;对于极少数敌对分子则依法剥夺或限制其权利。只有绝大多数人享有广泛的民主,才能够对极少数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也只有对极少数敌对分子的人权实行剥夺,才能从根本上保障绝大多数人的人权。建国初期,我国境内大量土匪、反革命分子的存在,曾经严重危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正是由于我们毫不留情地扫清了土匪,镇压了反革命,才确保了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毛泽东说:“一切事实都证明: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较之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
毛泽东指出,人权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古今中外从来没有绝对的、不受任何限制的人权存在,人权总是相对的。在资本主义社会,无论是资本家还是劳动人民,他们享有的权利都是不以危及资产阶级的统治为前提的。在社会主义社会,宪法和法律切实保障公民的民主、自由和权利。公民在行使自己的自由和权利时,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乎法律规定的形式和途径,正确地去行使。如果公民做了宪法、法律允许以外的、不合法的事还以为是在行使自己的自由,那么,这并不是真正的人民所需要的自由,而是必然要损害别人自由的反自由行为。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因此,只有正确理解和对待自由与纪律、民主与法制的辩证统一关系,反对滥用自由、民主权利的行为,才能使人民群众充分有效地行使宪法和法律保障的一切自由和民主权利。
毛泽东还揭露了美国既高喊人权,又践踏人权的两面手法。他指出:美国政府在国内“一方面继续纵容和参与对黑人的歧视和压迫,甚至派出军队进行镇压;另一方面,又装出一副主张‘维护人权’,‘保障黑人公民权利’的面孔,呼吁黑人‘忍耐’,在国会里提出一套所谓‘民权计划’,企图麻痹黑人的斗志,欺骗国内群众。在国外,美国在大声疾呼人权的同时,又在全世界推行战争政策和侵略政策,侵犯别国主权,干涉别国内政,剥夺别国人民自由决定其前途的权利。这就是美国所谓的人权的本质。毛泽东严历谴责了美国的霸权主义行径,多次强调: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各国的民族独立解放运动以及世界上一切国家的和平运动和正义斗争,都将得到中国人民的坚决支持。毛泽东晚年提出了“三个世界”的理论,指明了谁是世界人民革命的主要力量,谁是世界人民可以争取和联合的力量,从而为社会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和一切被压迫民族制定战略、策略,反对殖民主义和霸权主义指明了方向。同时将中国列入第三世界的范畴,声称中国永不称霸,永远不做侵略、干涉、控制、威胁和颠覆其他国家的超级大国。
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天赋人权是一种错误思想,中国不能利用西方的天赋人权,而只能利用西方的技术。唯有社会主义制度才是中国人民为自己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发展道路,也是保障中国人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足,实现全面发展的人权的根本社会形式。建国后,毛泽东成功地领导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为实现充分人权开辟了广阔的道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原则为实现大多数人的权利提供了现实的物质基础和条件。这就从制度上保证了社会财富在人民中间的公平分配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正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国人民才实现了政治经济的独立,才解决了温饱问题,并且逐步迈向小康。历史是明证。在中国,只有走公有制基础上按劳分配、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才能保证中国人民享有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充分的人权。正如毛泽东所说:“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社会主义是中国的唯一出路”。坚持社会主义就是维护全国人民的人权。
(刊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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