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序言和总纲第一、第二条的内容,说明了以毛泽东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时期所取得的伟大成绩,说明了取得成就的原因,并且为全国人民提出了新的任务。
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写文章歌颂已故的领袖,叙述领袖在革命和建设中领导党和人民如何战胜困难,取得胜利,表达自己对已故领袖的尊敬钦佩和热爱之情,完全是合法合理的一件事情。(注:1992年再版的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第149页上对“崇拜”一词的解释是:尊敬钦佩。)
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看到别人做这样的事情,有人就会说成是“搞个人崇拜”,“造神”,还有人说这是“盲目的个人崇拜”。
老百姓写篇文章颂颂自己的领袖,怎么就成了“搞个人崇拜”了呢?这个“搞”是谁在搞?总不会是已故之人吧!那么,这个“个人”又是指的谁?指的是被崇拜之人吗?崇拜肯定是有对象的,总不能毫无目的的崇拜吧!
那么就是一些没有人领导、没有人组织、得不到资金投入的群众,用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写写文章歌颂自己的领袖,发表出来,就叫“搞个人崇拜”了。这样的崇拜有什么不好吗?是破坏了社会主义制度,妨碍了社会主义建设?还是破坏了生产,影响了经济发展?是妨碍了国家事务,还是破坏了先进的社会文化?这影响了谁?又妨碍了谁?谁能够把这件事情说清楚?
有人害怕因崇拜而滋生迷信,迷信什么,毛泽东吗?现在有人迷信毛泽东吗?你看那些有权有势又有钱的人,他们除了迷信权势、金钱、美女、轿车、别墅和庙里的菩萨,谁个想迷信毛泽东?一提毛泽东,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文化大革命,这还不得吓得他们尿了裤子!那么剩下的这些个平民百姓,是不是怕他们迷信?现在也确有人信了庙里的菩萨,外国的上帝,还有巫婆神汉,总之什么都有,只不过没有见到有人如此痛心疾首,大呼小叫!
在网上讲讲毛泽东的好处了,就有人怕滋生迷信了,这岂不是咄咄怪事!在没有人强迫的情况下,要是平民百姓们真的迷上了毛泽东,难道不比迷信其他的东西好吗?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还写在宪法和党章上呢!有人说毛泽东晚年犯了严重的错误,可是毛泽东的错误已经被批判了很久了,应该是人人皆知了。我就不相信人民群众分不出好坏来,会把毛泽东真正搞错了、说错了的东西拿出来崇拜。崇拜毛泽东真的会叫什么人胆战心惊吗?
毛泽东来自人民,他视人民为上帝,他的一生服务于人民,他的一切属于人民。毛泽东思想不仅凝聚着毛泽东的心血和生命,而且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鲜血和生命,饱含着人类的智慧,是先进文化的代表作。
毛泽东值得我们敬仰,毛泽东值得我们热爱,毛泽东值得我们崇拜!毛泽东思想值得我们学习和宣传!人民纪念毛泽东,宣传毛泽东思想,有人不高兴,莫非是他们已经不属于人民?如果我们热爱和崇拜毛泽东会使一些人胆颤,那就让他们胆颤去吧!
很难想象,利用各种非法手段一夜暴富的大款,贪污腐败的官员,哭着喊着要贱卖国企的专家,砸烂工人铁饭碗的改革家,宣称私有化是人间正道的所谓的知识分子,还有什么崇尚美国民主自由的精英等等与中国的工农大众之间会有什么共同的利益?
利益不同甚至完全相背,话语不同甚至完全对立,体现在对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的评价上,就是今天越来越明显的一个事实。有人想与人民为敌,必定要千方百计地削弱和诋毁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对中国的巨大影响,诋毁他所领导的革命和建设事业所取得的一切成就。
为了劳动者的利益,为了中国真正地强大起来,我们一定要大力宣传毛泽东领导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奋斗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大力学习、宣传和实践毛泽东思想,这就是我们对一切敌视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敌视中国人民利益的一切反动派的最好的回答!
中国人民也必将会从过去的经验和教训中,重新认识和感受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对于中国和中国人民的重要性,也必将会重新高举起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去成就属于人民的事业!
当然,对于一些朋友,由于认识上的差异,出于某些担心说过一些类似的话,则不属于本文回答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