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乡亲
毛泽东的治国思想和实践,是十分深刻而丰富的,风格是非常显明的。在这里谨举出以下几点:
1、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反对法制的形式化
在社会主义社会,法规制度根本的在于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保障老百姓的权益,而决不是追求其"形式化"、"制度化"。因而毛泽东时代从不要求法制及其机构的所谓"健全"和"完善"。--健全、完善永远是相对的概念。相反却讲求法律、规定的简约,法律条文精练、简明、通俗易懂,为广大干部群众所接受、所掌握。人们知道,毛泽东时代的法律、法规的确是很不"健全"的。长期间,公安上主要就一个"治安管理条例",农业上就一个"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工业上有一个"七十条",而党员、干部除《党章》外主要就一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各方面只有一些基本的规定和制度。而法制机构、司法队伍更是精简,城乡社会看不到多少警察,更没有几个法官。但是,那时的社会治安坏境、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却称得上是中国历史上较好时期之一。即使在“文革”动乱时期,偷盗、抢劫、杀人、强奸、诈骗等犯罪现象很少出现;许多社会丑恶现象和严重危害社会、危害百姓的犯罪现象绝迹;相反,到处助人为乐、做好人好事的现象却成风,被老百姓称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因而,法治成本达到了最低廉,管理达到了最有效。
历史经验说明,社会的安定、和谐、有序关键在于建造一个公平的、为广大群众拥护的、思想信念上统一的社会。而主要不可能只靠法制上的完善来实现。
人们看到,在建设"法治社会"中,有些人曾一度把法律法规的"健全"、机构设置的"配套"作为主要标准。今天讨论这个法律,明天公布那个条文。法律规定上千种,规章制度贴满了墙,而老百姓和干部们却很少去理会,即使理会也没得脑筋记住那些繁文冗句。与此相适应,机构建了一个又一个,这里扩编警察,那儿扩编法官……,吃财政的人员逐年剧增,法治成本一路飙升;而犯罪率仍居高不下,老百姓即使在家家户户安装防盗门、防盗网的情况下仍然还是提心吊胆地生活,犯罪分子在光天化日之下明抢明夺,农民连自家养的牛、羊都大量被偷。干部腐败更是愈演愈烈,就连一个公款吃喝问题二十多年也没有制止住。难道这就是"法治建设"的路程吗?当连官吏们也做不到遵纪守法,老百姓连自已的权益、安全也保不住的情况下,所谓"民主和法制"岂不是再次显露出它的虚假性吗?
2、人民群众是管理国家的主人,反对权力和管理阶层的官僚化
从来的执政、管理职能,都是为政府官员和管理阶层所专有,而劳动群众只是被管理的对象。然而在劳动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这种状况还能继续下去吗?毛泽东说: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利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上册 第275页)明确地提出了劳动群众必须参与管理,打破领导与群众、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绝对界线的主张。
1960年,鞍山钢铁厂在实践中总结了一套新的管理方式,其基本内容是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工人参加管理,干部参加劳动,干部、技术人员与工人群众相结合,改进管理、大搞枝术革新等。此经验受到毛泽东和党中央的高度重视,被称为"鞍钢宪法"的管理原则,向全国推广。"鞍钢宪法"是社会主义民主在管理方面的重大体现,称得上是迄今最进步的管理方式。它对于打破那种单纯由领导干部说了算或"专家治厂″、物质刺激的管理方式,依靠工人阶级搞好企业,具有根本意义。
由"鞍钢宪法"的原则向党和国家的管治领域推广,六十年代党中央在扩大民主议事范围、实现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方面做了许多新探索。
当时党中央政治局或全委召开的许多工作会议都采取扩大范围的方式,不仅参会人数多,而且会期比较长。目的就是扩大党内民主,使各级干部充分发表意见。例如 1962年一、二月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出席会议人员扩大到了四级党委,即到了县委书记和重要厂矿的负责人,共七千人,会期达一个月。无论是参会范围之广、人气之盛, 无论是讲话和发言人数之多、会风之民主公开等,都开创了历史的新局面。
由此前进,让工人农民代表进各级领导机构,直接参与领导决策和管理,是毛泽东所作的进一步探索。我们说,“文革”是错误的,但“文革”时期在领导体制方面所进行的一些改革并非毫无意义。如各级管理机构"革命委员会″,一律以"三结合″的原则组成,其中以工人农民为主的群众代表占到三分之一。在党的九大、十大,全国第四届人大会议上,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身份的代表占到半数以上。在十大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中,工人、农民、解放军以及其他劳动者身份的委员合起来占到67%。(《毛泽东传》1949一1976(上)第1665页) 这在历史上是从来无有的。参照中央的做法,省、地、县、公社各级党委中工人农民成份的也是占多数。在教育、文化部门,干部、知识分子成堆的地方,曾实行所谓"掺砂子"的办法,建立"三结合"的管理组织,让工人、贫下中农代表参与其领导和管理。毛泽东还多次提出,要提拔优秀的工人农民进党中央、国务院,并任党中央的副主席、常委、国务院副总理。这在文革期间也进行了大胆尝试。这些试验就当时看并非全是成功的,但其方向十分明确,就是打破权力、管理职能为少数官僚所专有,防止他们脱离群众,体现劳动群众当家做主。此外,毛泽东时代还在各方面注重提高工人农民的社会地位。例如:在发展党员、培养干部上,都是以工人农民中的优秀分子为重点。全国"以工代干"、"以农代干"的干部有上千万。"依靠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更是当时各个领域长期间实行的阶级路线。歌颂"工农兵"、突出"工农兵"形象,这也是各类文学艺术创作必须坚持的方针。
不是讲"领导体制改革"吗?自古迄今什么改革有过毛泽东这样的开创性和进步些!如今改革己经搞了20多年,看在各级党代会、人代会代表中,在党委、政府成员中,真正工人农民身份的还有吗?还有几个?难道真的如有人所说:工人农民"没有参政议政的能力",必须请精英们为之代表!
3、重点是治党、治官,整治官僚特权
早在建国前后,毛泽东就多次指出:共产党执政后存在着脱离群众、产生新的官僚特权和腐败的趋势。因而在建国后一直把反对官僚主义、干部腐败作为党的建设的重点。为此开展了一系列政治运动。如1953年的"三反、五反"、1957年的"整风"、1958年后的反"五风"、1963年的"四清"运动以及后来的"文化大革命"等,其基本内容都是反对官僚主义和腐败。
反对官僚主义,其目标就是防止权力阶层的特权化,建立一个以劳动群众当家做主的平等社会。在毛泽东看来这是社会主义时期治党治国的核心问题,也是调动一切积极性、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关键。为此,他作了大量阐述。
1958年初毛泽东曾说:"所有制改变以后,人们的平等关系不会自然出现的",这要靠整党整风。"整风以来,资产阶级的法权制度,如等级制度,领导与群众的不平等关系,差不多破坏完了,领导干部不靠威风,不靠官架子,而是靠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福利,靠说服。""马克思主义关于平等、民主、说服和人们相互关系、打成一片的思想,没有发挥。人们在劳动中的关系,应当是平等的关系,是领导和群众打成一片的关系。苏联在十月革命后没有做好,旧的法权(等级)制度没有彻底破坏,劳力与劳心是分离的,教育与生产是分离的。"(引自《毛泽东传》1949--1976(上)第833页)
毛泽东还说:要"打掉官风,实事求是,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以真正平等的态度对待干部和群众。必须使人感到人们互相间的关系确实是平等的,使人感到你的心是交给他的。……人们的工作有所不同,职务有所不同,但是任何人不论官有多大,在人民中间都要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决不许可摆架子。一定要打掉官风。"领导干部要随时准备挨骂。(《毛泽东文集》第七卷第354-355页)"不论你官多大,无非是当主席,当总理,当部长,当省长,那么大的官,但是你只能以一个劳动者的姿态出现。这样,你的官更好做,更多得到人民拥护。"(引自《毛泽东传》1949--1976(上)第787页)
在六十年代,他进一步指出: 革命胜利后,工人农民没有停止,他们要前进,"而一部分党员却不想前进了,有些人后退了,反对革命了。为什么呢?作了大官了,要保住大官们的利益。他们有了好房子、有汽车、薪水高,还有服务员,比资本家还厉害。""有些人挂着共产党员的招牌,但却不代表工人阶级,而是代表资产阶级。这一点必须看到,否则我们是要吃亏的"。
为了防止权力集团官僚化、特权化、脱离群众,除了开展整党整风,党中央还制定了许多制度和规定,如取消干部的职务津贴和奖金,实行干部与工人大体相当的工资标准;各级干部必须定期到基层农村、工厂参加劳动,与群众实行"三同";在干部使用上"能上能下";不准干部的家属、子女享受特殊优待等。在各类人群中,毛泽东最为关心又担心的是干部子弟。认为他们有优越感,脱离群众,担心将来会变成贵族阶层。所以,对包括自已的子女在内都要求十分严格。当时党中央高干的子女,上学期间一律在校与同学一起集体食宿,毕业后全部下基层、下边疆锻炼,接触群众。毛泽东说:"苏联共产党员多数是干部子弟,普通工人农民提不起来。所以,我们要寻找我们自已的道路。我们一定要把干部子弟赶到群众中去,不能有近水楼台。"(同上书第833页)当人们现在重温毛泽东的这些论述时,岂不是更加体会到它是多么真实、深刻、宝贵吗?如此远见卓识、深谋远虑,何人能比!
4、放手发动群众,进行大民主试验
黄炎培在延安时发表的"周期率"之说表明,权力的腐败和官僚化、是一种历史的必然现象,在现实社会条件下仅靠政府和法制手段是不可能根本解决的。
按照毛泽东的看法,中国革命胜利靠的是人民群众的力量;社会主义建设、国家管理、防止权力腐败和官僚化同样要靠人民群众,"实行人民民主",让人民来"监督政府"。后来他甚至说:"官僚主义者阶级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最后必然要被工人阶级把他们当作资产阶级打倒"。
究竟采取什么方式让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力?五十年代在群众中产生了一种"四大"的做法,—-"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深受毛泽东的重视,认为这是在当时条件下广大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公开争论问题、行使民主权力的一个好方法。毛泽东说:"抓住了这个形式,今后的事情好办得多了。大是大非也好,小是小非也好,革命的问题也好,建设的问题也好,都可以用这个鸣放辩论的形式去解决,而且会解决得比较快"。"这种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形式,最适合发挥群众的主动性,提高群众的责任心。"(《毛泽东选集》第五卷 第467页)还说:"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以后修改宪法,要加一个罢工自由,等。(同上书第324、325页。)
自建国以来,在党的领导下,群众运动基本上三、五年一次。这些运动,包括"文化大革命",虽然任务、方式不同,但从根本上说都是整党、整干性质的,放手发动群众来揭发和批判党内的黑暗面,整治官僚主义和腐败。在这些运动中,人民群众的参于越来越广泛,斗争形式越来越激烈。
正是在这些运动中,大批被压抑、被岐视的普通群众、无权无势的小人物得到解放,起来向平时对老百姓作威作福的官老爷、大人物口诛笔伐,使之威风扫地、不得不看着群众的脸色行事。正是在那时,广大群众真正感到扬眉吐气、精神振奋,尝试到自己说了算、当家做主人的优越,并焕发出一种改天换地的力量。这难道不是一种真正的民主生活吗?不是一种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吗?
在一些官僚特权、知识精英眼里,大民主、大批判的确是令人提心吊胆的,再没有舒服、安定之感。稍有不慎, 就有可能遭到搞"封资修"罪名的批判。在这种监督、管治下, 官员们何敢有搞特权丶贪图享乐的非份之想!在那时,有些干部昨天还是领导,甚至是位置显赫的领导;而今天就有可能被批判、作检讨、免职下放劳动或进"五七干校″。当然,如果表现好了,后天又可能官复原职或被提拔升迁。如今不是讲干部要"能上能下″、"打破终身制″吗?真正的能上能下也只是在毛泽东时代做到过!而党员、干部真正有咸望的时期也是在毛泽东时代!
有些人指责毛泽东时代所谓"党内生活不正常″、"受压抑″之类,说穿了就是他们的官位不稳定而己。但从人民群众观点来看,这恰是一种正常现象!须知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本来就是属于人民的,而不是为一部分官僚所专有。
改革以来,所谓"机构改革″、"干部制度改革″,搞了一轮又一轮,然而机构却是越改越膨胀、官员越改越多,官员只升不降,位置、待迂越来越稳固、越来越优越。目前,一个省就有四五十个省级干部,几百个乃至上千个地厅级干部,一个县几十个县级干部,可以说古今中外没有过。 而且在每一个省长、市长外,还都有八九个副职,每个人还配有秘书,有些还有助理等。相反,工人阶级则大批下岗失业,不但失去了话语权、管理权,而且也失去了劳动机会,再无任何生活安定之感。难道这是"正常″、公平的吗?
毛泽东时代的大民主,包括群众参与国家管理、开展"四大"等,之所以称之谓"试验"和"探索",这就意味着它不是成熟和正规的;若从传统的"民主与法制″观念上看似乎是有些"乱套"。然而,这种“大乱”却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大治”,社会主义制度和凝聚力从来没有那样稳固。在这种"乱″中却贯穿着打破旧"规范″、创建新的领导制度和官民关系的核心内容。其方向十分明确,就是打击官僚特权,不让少数人谋取特殊利益,切实维护广大劳动群众的主人公地位,建立一个干群一致、人人平等、利益共享的社会。从根本上说,就是搞社会主义,而不准搞资本主义。是真正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是讲“允许改革”吗?人类历史上还能找到比这更进步、更大胆、更富于创造性的改革吗?
毛泽东的试验的确也伤害了一些领导干部和精英,付出了一些代价;但他却打造了一个真正先进、纯洁、坚强的无产阶级政党,一个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以至在全世界享有崇高威望的执政党。建立了一种充满激情、富有生气和活力的社会生活,真正实现了党和国家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不能不承认,毛泽东在治党、治官方面是成功的。党政廉洁、干群关系密切,为后来任何时期所不能相比。党风、官风、社会风气至今为人们所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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