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春天的惊雷
长期以来,有人一直在批评毛泽东:一言堂、家长制、专权……等等,总之,不民主,有点专制、独裁。然而,人们也发现,这些批评者,仅在作了点简单化的批评后,便了事,或是罗列了一些似是而非的事例。今天,真正的民主斗士,通过这些人列举的事例,却看到这些批评者奴性心态下的卑怯。愚见以为,这些奴性的卑怯,是决无真正的民主精神的;也无法体味民主精神。
这里,就要提出一个──同以上批评者──相反的观点,即:其实毛泽东是民主的,倒是这些多少有点奴性的批评者,误判、误导了“民主与不民主”的问题。
以下,我们还是就毛泽东的言行,来认识毛泽东的民主实质,剖、判那些自身就有奴性的批评者(其自身不敢承认,或认识不到),在民主问题上存在的迷误。
──首先,民主要求有独立的人格、精神。
请看毛泽东,他自己说过,也这样做:在重大问题上违心地同意别人,是很少的。这种很少发生的──违心同意别人情况,其中有一次是对林彪的。当时林彪大讲政变和大搞个人迷信,毛泽东出于斗争策略,同意了他。毛泽东当时说:“在重大问题上,违心地同意别人,在我一生还是第一次”。
有人也许据此批驳说,所谓“不违心地同意别人”,不能说明毛泽东的民主精神,而正是表现了毛泽东的专断。
谬也!请注意,这里毛泽东讲的不是指对组织决议的态度。人们应当知道,毛泽东是执行党的决议的模范,凡是组织决议了的东西,他个人即使有不同意见,也会执行;只是在必要时,召开新的组织会议,争取产生新的决议。而在决议形成之前,当他发现自己同大多数人有不同意见,他不但“不违心地同意别人”,还会通过说服、批评,影响或改变别人的观点,最终使自己的意见得以通过,终而成为党的决议。
有一个事实,是所有严肃的毛泽东研究者都注意到的,即:毛泽东的一切重大行动,都是在党的决议下进行的:三面红旗、庐山会议批评处理某某某和后来处理×××、社教、文革,以及党内领导班子的变动等,无一不是如此。有人对此不以为然,认为那是不正常气氛下的决议,不能算着民主。那么,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才叫正常气氛,民主本身不正是有造育良好气氛的功能吗!
由此可见,文革结束后,甚至到今天,有人不断批评毛泽东的所谓“个人独裁”,是十分说不通的。这种言论本身,就不符合真正的民主原则。在决议形成过程中,人们互相影响,有时,最终使本来是少数的──的观点,成为组织决议,本来多数人的观点成了少数,这是极其正常的。这是合乎民主原则的。
──其次,民主一方面拒斥“在重大问题上的无原则谦和”,另一方面则要求对严肃独立精神下的不同意见者的人格尊重,以及人事处理的雅量。
正常心态下的人们,在较多占有毛泽东这方面的材料后会发现:毛泽东在这方面仍是伟大的典范。这里,我不准备一一去写述和分析所有相关事件,仅就毛泽东同梁漱溟、李达、陈毅的争论,来说明这一点。
上世纪50年代初,在那场惊天动地的“雅量”争论中,毛泽东一边严厉批评梁漱溟对共产党总路线的错误认识,一边真诚表示“容许保留不同意见,梁政协常委照当”的雅量,并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了“让不让梁继续发表个人意见”的议案。
在大跃进的“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争论中,李达表现了对毛泽东观点的毫不相让、据理力争,最后,李达甚至于敲着拐杖,很有点生气地走出东湖宾馆,而毛泽东,在发现自己确有点唯心精神后,立即捎话给李达,表示“李达是对的”,并称赞李达是共产党的鲁迅。
在毛泽东同陈毅的一生交往中,可以说是从井冈山时代到他们的生命的终点,都时有争论,陈毅甚至取代过毛泽东的位置(是在民主决议下,决不是阴谋),毛泽东也批评过陈毅的“右”。然而,光明磊落的陈毅一发现错误,马上上门承认错误,并请回毛泽东;毛泽东也从来都说“陈毅是好同志”。
看到了吗,这才是民主的攀索,民主的演示。也有人以我党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包括陈毅、李云仲等人在内的一些人受到伤害为据,说明这不是民主,而是毛泽东的专制。这更是大错特错,在中国这个大系统内,民主文化结构打碎、取代愚民文化结构,其前期会有震荡,有牺牲,不可避免,甚至是需要的。因为,真正的民主精英的牺牲,是教给社会和广众以民主的好的教材之一。真正的民主斗士,不会有李锐式的追悔。
──结论
我用我前边的,已和大家见过面的文章观点,来为本文归纳。
毛泽东的民主教义:现代,真正科学的民主意识,或说“民主的真谛”有如下几点。
1、民主不是等别人、上方什么人赐予。民主是一种独立人格的争取和表达。在一定意义上说,它是通过斗争得到和得到后的斗争。一些人的懦弱卑怯的企盼,是没有真正民主的。
2、民主是一种全方位的要求:人人都应理性地坚持原则。任何人的——集体决议外的——强求他人接受自已意见,是专制意识的表现。“有些人”认为毛泽东不接受某些意见,就是不民主,是其本身卑怯心理导致的误判(难道民主就是要上级领导不管下级有什么意见,一概接受,错了也得听?!这显然是不正确的)。
3、真正健康的民主心态是,遇事谨重思考和理性表达,随时纠正错误(包括自已),服从集体决议。发表个人的观点,决无“捏把汗的后怕”。个人的正确意见被上级和组织否决──个人甚至受到不公正的处分后,应一边服从组织决议,一边心地平静地(在纪律允许的范围里,按组织原则)继续提出个人意见,直到下一次组织会议。 如再被否决,仍应保留个人意见。这就是民主。民主是一个原则,是一种秩序,是一种纠错机制,但它也不能保证不犯错误。
4、把民主作为个人广告,而或一种生存手段,在其中“取巧装佯”,是走了味的民主。我在前边的《黑洞文化》一文中试图揭示,在特别精通于中国封建处世哲学的人们那里,一切时髦,他们都会利用来投机。而投机就是投机,不是真理,根本不可能给人以启迪;从根本上说,也不可能给他们自己,更不会给别人带来好处。事实证明,一些人的投机性民主,只能给社会带来一连串眼花缭乱的表演,和失败后无休无尽的信口指责和抱怨。
5、再健全的民主,也不能保证某些人在某件事上不遭到某些伤害。因个人吃了亏,就不问青红皂白地抱怨别人不民主,甚至说人家在“钓鱼”。这是极其卑俗的心态。如今,需要重复提请所有批评毛泽东不民主的人:毛泽东担任党的领袖后的任何重大决策,都是在组织会议上,通过组织作出的,他从未绕过组织作过什么私人决定,包括搞文化大革命,包括要打倒×××人 。
6、如此这般,历史给我们提出的新任务是:从毛泽东那里,从我们党的历史的经验教训中,跳出个人的恩恩怨怨,认真研究民主的真谛,并努力推广之。一个自觉的民主战士,应从容战斗,不计较个人的一切得失,不屈不挠,一往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