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鞍钢宪法”

察网时评

摘 要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快速发展,苏联专家在鞍钢执行的“马钢宪法”越来越不适应当时的情况。鞍钢干部职工对其引发的官僚主义很不满意。具有强烈创新精神的鞍钢人,实际上一直在设法突破“马钢宪法”的束缚。“一五”期间,鞍钢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两革一化”(技术革命、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不断深入,年平均提合理化建议19246件,创造价值939.5万元。实践证明了鞍钢探索的管理经验和群众性的“两革一化”活动的正确性,鞍钢上上下下因此而备受鼓舞。“一五”结束后,鞍钢作为中国最大的工业企业,形成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独特模式。“两参”就是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工人群众参加企业管理;“一改”就是改革企业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是指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与工人群众相结合。毛泽东之所以如此重视鞍钢的经验,就是因为他一直在探索一种能够调动各方积极因素、特别是能调动广大工人积极性,而不同于苏联“一长制”的企业运行模式,以加快建设速度,迅速壮大国家实力。

 

  实现国家工业化,是中国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梦寐以求的理想,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族人民实现国家独立和富强,使中国可以自立于世界之林的必由之路。早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毛泽东就指出,中国现代化的根本途径是工业化,变农业国为工业国。

  1953年9月25日,《人民日报》正式公布了由毛泽东提出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主要内容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作出的论断是,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历史的必然性”,“历史证明,党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是完全正确的。”

  新中国成立后,苏联是唯一愿意对中国提供经济援助的大国,苏联只用了十二年就从一个半农业国变成欧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工业强国的经验,也激起了中国强烈的学习愿望。因此,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工业化建设布局等方面,模仿过苏联的不少做法。但一贯注重国情、注重实事求是的毛泽东,当时实际上在经济建设的其他很多重要问题上,特别在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方面,并没有照搬苏联经验。而且,他很快便觉察到了苏联经验的弊端一面,从1956年前后,开始全面探索符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1960年3月,毛泽东高度评价鞍山钢铁公司在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上的探索,并把他们的经验称为“鞍钢宪法”。用“宪法”这样一个词来形容鞍山钢铁公司创造的企业管理办法,表现了毛泽东对它的高度欣赏和充分肯定,也表达了毛泽东对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实际的工业管理方式的迫切心情。

毛泽东一直非常关心鞍钢的发展

  钢铁工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工业发展水平的标志。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世界各国,对此都有深刻体会。作为大国领袖的毛泽东,体会更深。他一直思考着如何尽快把中国的钢铁工业搞上去。对于后来被誉为“中国钢铁工业的摇篮”“共和国钢铁工业的长子”的鞍钢,毛泽东格外关心。

  鞍钢始建于1916年,前身是日伪时期的鞍山制铁所和昭和制钢所。1948年鞍钢成立,是新中国第一个恢复建设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和最早建成的钢铁生产基地。

  《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指出:

  “1953年12月26日,鞍山钢铁公司的三大工程——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七号炼铁炉举行开工生产典礼。这是我国重工业建设中首批竣工投入生产的重要工程,大大加强了以鞍钢为中心的东北钢铁基地,在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起步中具有重要意义。”

  东北的工业曾在解放战争中遭到特别严重的破坏。鞍钢和其它几家钢厂,如本溪、抚顺等一样,全部停产,高炉、电炉冻结。来自军队和农村的负责接管工业的干部,坚决按照毛泽东和党中央的战略决策,抓住重点,边干边学,先从鞍钢着手,恢复东北工业。东北工业部处以上干部深入到鞍钢的工厂、矿山,向工人、技术人员等一切内行的人学习,包括向原国民党资源委员会中的专家以及尚留在鞍钢的几位日本技术人员请教。1949年7月鞍钢就恢复了生产。毛泽东知道这个消息后,很高兴,即委派李富春代表党中央到鞍钢亲送“为工业中国而斗争”的锦旗,表示祝贺。毛泽东极为重视鞍钢的恢复和改建。在他1949年12月出访莫斯科时,签订的苏联帮助中国建设的工程项目中,鞍钢列于榜首。1949年底,中央派李富春率老解放区技术干部10人组成中国代表团,与苏方经过充分协商,于1950年3月签订了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恢复和改建鞍钢技术援助议定书》。

  1950年2月,毛泽东访苏回国途经东北,得知鞍钢等东北钢铁企业生产的钢材已经开始向全国供货时,非常高兴,对身边的同志连声讲道:“鞍钢出了钢材,还要出人才。”在1952年创造生产新纪录运动中,鞍钢炼钢厂创造了超过当时资本主义国家水平的缩短每炉炼钢时间和炉底面积利用系数的新纪录,全厂职工于1952年12月2日写信向毛泽东作了报告。毛泽东于12月14日回信:

  “我很高兴地读了你们十二月二日的来信。祝贺你们在平炉炼钢生产上的最新成就。你们以高度的劳动热情和创造精神,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之下,创造了超过资本主义各国水平的炼钢时间和炉底面积利用系数的新纪录。这不仅是你们的光荣,而且是我国工业化道路上的一件大事。希望你们继续努力,为完成1953年度炼好优质钢的新任务而奋斗!”

  1951年12月13日,李富春给周恩来和毛泽东写报告,请求动员全国有关方面的力量帮助鞍钢建设三大工程,即鞍钢无缝钢管厂、大型轧钢厂和第七号高炉的建设工程。毛泽东于17日亲笔批示:

  “完全同意,应大力组织实行。”

  在毛泽东的批示精神鼓舞下,全国各地派遣了大批有经验的干部到鞍钢担任厂矿领导工作,有力地加强了鞍钢生产建设的领导。因此,鞍钢三大工程建设以近似跃进的速度建成。在三大工程即将投产之时,鞍钢全体职工写信向毛泽东报喜。毛泽东亲笔回信:

  “你们1953年12月21日来信收到了。鞍钢无缝钢管厂、大型轧钢厂和第七号高炉的提前完成建设工程并开始生产,是1953年我国重工业发展中的巨大事件。我向参加这项工程的全体职工、鞍山钢铁公司全体职工和帮助鞍山建设事业的全体苏联同志致以热烈的祝贺和深切的感谢。我国人民现正团结一致,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而奋斗,你们的英勇劳动就是对于这一目标的重大贡献。希望你们继续努力,学习苏联先进经验,发挥你们的智慧和力量,争取更大的成就。”

我国第一座无缝钢管厂——鞍钢无缝钢管厂投产

  “鞍钢出了钢材,还要出人才。”鞍钢人在劳动中表现出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技术创新精神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关注。

  1948年11月,辽沈战役胜利结束。在鞍钢炼铁厂修理场担任配管组副组长的孟泰,不顾刮风下雪,跑遍厂区,并动员本组十几个伙伴,战冰雪,斗严寒,搜集废旧材料和零备件,在短短几个月内,就搜集了千种材料,上万种零备件,堆满了整整一间屋子,这间屋子就是后来誉满全国的“孟泰仓库”,为修复被战争破坏的几座高炉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1950年9月25日,孟泰作为出席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的主席团成员,在中南海怀仁堂受到了毛泽东和中央其他领导人的接见。1959年10月,他又参加了全国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并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毛泽东在接见他时对他说:

  “一个劳动模范首先要起三大作用,就是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通过你们的作用把大家都带动起来。”

  孟泰说:

  “我一定要把主席的话贯彻下去。”

  2016年10月21日,《工人日报》刊文报道:

  “孟泰是新中国第一代全国劳动模范。在‘孟泰精神’的鼓舞和带动下,鞍钢学先进、争先进蔚然成风。新中国成立以来,鞍钢累计产生各级劳模5700多人,其中有156人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光荣称号。”

  1953年,鞍钢机械总厂26岁的青年技工王崇伦创造了“万能工具胎”等胎具,解决了矿山凿岩机零部件加工中“拦路虎”的重大生产关键问题,被誉为“走在时间前面的人”。他一年完成四年的任务,成为全国著名的劳动模范。1954年9月,他作为辽宁省人大代表到北京参加全国第一届人代会,又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并在讨论宪法草案时作了大会发言。毛泽东对王崇伦的发言听得很认真,带头给他鼓掌。发完言后,毛泽东特别亲切、热情地把他叫到自己的跟前,握着他的手和他交谈,问他:

  “你的‘万能工具胎,是什么样?你们鞍钢的生产很好吗?”

  王崇伦用手比划着告诉毛泽东:

  “鞍钢工人当家作主了,生产热情特别高,钢铁产量早就突破了历史最高水平。现在,我们正在为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而奋斗!”

  毛泽东说:

  “好啊,你们干的不错,你为国家作出了很好的贡献。”“你回去,要带动大家学技术、搞革新,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多作贡献。”

1954年9月27日,工业劳动模范王崇伦(中)和农业劳动模范李友秀(左)和毛泽东在一起

  毛泽东对鞍钢的技术专家很尊重。王之玺是著名冶金专家,恢复鞍钢的功臣。在1956年召开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时,毛泽东和中央其他领导人宴请一部分先进生产者代表。毛泽东向坐在旁边的王之玺仔细了解鞍钢的生产情况,并特地询问了转炉炼钢的工艺过程,询问了转炉和平炉各自有什么优点和缺点等问题。王之玺作了详细介绍。毛泽东认真听取后,对于当时钢铁冶炼界争论的“发展平炉好还是发展转炉好”的问题,没有发表任何评判性的意见。毛泽东的这种虚心请教、尊重知识、尊重专家的态度,使王之玺深受感动。

  到1957年“一五”计划的最后一年,鞍钢生产钢291.2万吨,成为中国最大的钢铁基地。这一年,全国共生产钢535万吨,与刚解放时的15.8万吨相比,已有天壤之别。

毛泽东把鞍钢经验称之为“鞍钢宪法”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工业生产的组织管理方面模仿苏联的办法,对快速恢复生产,医治战争创伤起到了很大作用,但水土不服的情况也日益显现。

  1953年鞍钢的三大工程,都是由苏联提供设计及成套设备,由我国自行建设安装的。当时根据两国有关协议,大量的苏联专家参与到中国各个领域的建设。苏联为中国的工业化作出的贡献是很大的,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苏联专家奉行的“马钢宪法”的企业管理模式,也与中国国情渐行渐远。“马钢宪法”是当时苏联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马格尼托哥尔斯克冶金联合工厂的管理办法,即实行集权化管理,搞物质刺激,依靠少数专家和繁琐的规章制度,不搞群众性的技术革命。这一管理规范在苏联得到了高度认可。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快速发展,苏联专家在鞍钢执行的“马钢宪法”越来越不适应当时的情况。鞍钢干部职工对其引发的官僚主义很不满意。具有强烈创新精神的鞍钢人,实际上一直在设法突破“马钢宪法”的束缚。“一五”期间,鞍钢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丰硕成果。“两革一化”(技术革命、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不断深入,年平均提合理化建议19246件,创造价值939.5万元。实践证明了鞍钢探索的管理经验和群众性的“两革一化”活动的正确性,鞍钢上上下下因此而备受鼓舞。“一五”结束后,鞍钢作为中国最大的工业企业,形成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独特模式。“两参”就是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工人群众参加企业管理;“一改”就是改革企业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是指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与工人群众相结合。

  鞍钢的经验引起了辽宁省委的重视。省委有关负责人于1959年9月开始到鞍钢蹲点总结经验,鞍山市委负责人也参与其中。经过几个月调研,写出调研报告。几经修改后,以中共鞍山市委的名义,报辽宁省委并由省委转报中央。

毛泽东批示的“鞍钢宪法”手稿

  1960年3月11日,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被送到中央。3月22日,毛泽东批转了这个报告:

  “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十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他们认为‘马钢宪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现在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

  “鞍山市委的报告说:鞍山地区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主要特点有三:一是广大职工干劲很大,参加技术革新、技术革命的人很广泛,运动进展很快。至二月底,提出的革新建议达六十二万余件。二是广大职工的首创精神大大发扬,短时期内,就出现了不少重大的新技术和尖端技术。三是促进了生产继续跃进。两个多月来,取得的初步经验是:第一,必须不断地进行思想革命,坚持政治挂帅,彻底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第二,放手发动群众,一切经过试验。最根本的问题是高度发挥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三,全面规划,狠抓生产关键。第四,自力更生和大协作相结合。第五,开展技术革命和大搞技术表演赛相结合。”(《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四卷353页-354页)

  毛泽东之所以如此重视鞍钢的经验,是因为他一直在探索一种能够调动各方积极因素、特别是能调动广大工人积极性,而不同于苏联“一长制”的企业运行模式,以加快建设速度,迅速壮大国家实力。1960年4月13日晚,毛泽东在钓鱼台十二号楼召开会议,李富春、李先念、薄一波、陈正人、张霖之、彭涛、赵尔陆、王鹤寿出席。毛泽东首先谈到了农业,谈到了农田水利建设,多种经营等问题。然后话题转到工业,他说:

  第二季度生产要抓好,防止松劲现象。这些最现代的工厂搞了革命,过去他们被“马钢宪法”束缚住了,现在打破了。我们不搞一长制,一长制同党的领导、群众路线都是对立的。党的领导、群众路线这一套要坚持。我们学习苏联,开始由于不懂,采取搬过来的办法,也很正常。现在进入第二阶段了,不是照搬,而是有批判地学了,并且自己能创造了。但是要注意,不要把应该学的东西丢掉不学。他们正确的技术要学习,在学会的基础上再行创造、修改,不要马上改。鞍钢还是学了一些东西。写字先学正楷再学草体。先生比学生高明,学生最后一定比先生高明,这是辩证法。后来居上,这是规律。实力政策、实力地位,在世界上没有不搞实力的。手中没有一把米,叫鸡都不来。我们处在被轻视的地位,就是钢铁不够,要继续跃进。憋口气有好处。十年搞一亿吨钢,卫星上天。人家能做到的你也应该做到,人能也,我亦能也。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要以自力更生为主,外援为辅。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新事物总有人反对,搞成了就不反对,人家反对就是你还没有搞好。革命胜利,人家是相信的,建设方面人家不相信。你这么一点钢,年产才一千三百多万吨,看不起你是应该的。等我们年产一亿吨钢,看得起的看得起,看不起的也要看得起。其实这一肚子气早已有了,一百多年来人家说我们是“东亚病夫”。中国处在一穷二白,穷者钢不多,白者科学文化落后,这要记住。反华有好处,一可以暴露敌人,二可以使我们怄气,愤怒不要表现出来,要变成力量。三年小变,五年大变,十年更大变。总而言之,人家是要看实力的。(《毛泽东年谱1949-1976》第四卷372页-374页)

  1961年9月,中共中央颁发“工业七十条”。“工业七十条”作为中国工业企业管理的第一个总章程,正式肯定了鞍钢的主要经验,例如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广大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行政的工作;鼓励技术人员和职员与工人群众相结合,又红又专,等等。这个条例对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文革”那个特殊年代,尽管“工业七十条”被打上了标签,但“鞍钢宪法”的精神仍然在“抓革命、促生产”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就钢铁生产而言,毛泽东总是一如既往地关注钢铁工业的发展。

  “到了70年代,帝国主义对我国的封锁被逐步打破,中国和法、英、美、日等国相继建交。1972年,毛泽东同志就亲自批准从德、日两国引进投资总额达40亿元人民币的武钢一米七轧机系统,这是当时最大的建设工程。”“1973年钢产量达到2500万吨。毛泽东同志知道后很高兴。他兴奋地说:‘从1960年到1970年,钢铁工业总是在一千万吨到一千八百万吨之间往来徘徊,徘徊了十年之久上不去,现在上来了,已达到二千五百万吨了。’”(《缅怀毛泽东》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7月第74页、第84页)

 

 上世纪50年代的鞍钢

“鞍钢宪法”的历久弥新

  “鞍钢宪法”诞生后,五十多年来,鞍钢一直在传承和弘扬鞍钢宪法精神。无论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后,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毛泽东本人没有到过鞍钢。但其他历代中央领导集体中的主要成员都到鞍钢调研过。邓小平曾到过五次。江泽民1999年8月第二次到鞍钢时,盛赞鞍钢“旧貌换新颜”。1995年4月,时任全国政协主席的李瑞环在调研鞍钢时,称赞鞍钢在全国企业中对国家贡献最大,出了很多钢材、人才和经验。2008年12月,胡锦涛调研了鞍钢鲅鱼圈钢铁新区,指出:

  “鞍钢是我国钢铁企业的排头兵。”

  2009年7月,习近平来到鞍钢的工人中间,仔细询问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生活情况。他强调,劳动光荣,工人伟大,工人阶级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骨干力量。

  鞍钢在“鞍钢宪法”精神指引下,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继续坚持群众路线,注重发挥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涌现出了李晏家、邢贵彬等典型。1995年,鞍钢工人李晏家研制出铸石篦条筛代替滚动筛,使用寿命提高10倍,劳动强度大大降低,年创经济效益500万元以上。2004年4月,鞍钢成立了李晏家攻关小分队,先后共获国家技术专利52项,创效11000万元。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鞍钢的郭明义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助人为乐道德模范”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改革先锋”称号。

  2015年是毛泽东批示“鞍钢宪法”55周年。鞍钢集团公司党委召开纪念“鞍钢宪法”55周年座谈会。鞍钢负责人在会上发言时指出:“鞍钢宪法”是鞍钢宝贵的精神财富,为推进鞍钢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对做好当前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鞍钢集团要在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伟大实践中,不断赋予“鞍钢宪法”新的时代内涵,要重点抓好深化“网络问企”活动、“学李超,做李超式好员工”(李超是共获得5项国家专利、1项国际发明展览会金奖、4项专有技术,先后解决230多项生产难题,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一线职工——作者注)主题实践活动,群众性技术创新创效活动,领导干部大走访、大下访活动,把“鞍钢宪法”精神落细、落小、落实。

2015年是毛泽东批示“鞍钢宪法”55周年。鞍钢集团公司党委召开纪念“鞍钢宪法”55周年座谈会。图为座谈会会场

  的确,“鞍钢宪法”在国内外产生的影响巨大而深远。尽管有时代的痕迹和局限,但其主要内容,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调动人的积极因素,尊重创新精神,发挥团队优势等,可以说是一种企业的“普适价值”。因此,不少日本和欧美企业都借鉴“鞍钢宪法”。上世纪60年代起,日本企业开始对“鞍钢宪法”进行研究,在吸收其基本内容的基础上,与本国精耕细作的劳作传统和追求质量的精神相结合,进行制度创新。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管理学教授罗伯特·托马斯在做了大量欧美企业的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指出,

  “‘毛主义’是‘全面质量管理’和‘团队合作’理论的精髓,即充分发扬‘经济民主’——两参一改三结合——恰是增进企业效率的关键之一。”

  但是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外国企业界的借鉴只是说明“鞍钢宪法”的影响力,并不涉及“鞍钢宪法”的精髓——工人阶级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

  据报道,这几年在国内外声名大振的华为公司,在公司的基本法中,明确提出“要加大各部门的管理含量,提高管理的科学水平,造就销售员+工程师和工程师+销售员队伍,由基层培养与选拔管理者,优化管理队伍,研究开发面向市场,面向客户等”。专家称这是“鞍钢宪法”中“两参”的现代版本。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进入了一个新时代。相信“鞍钢宪法”精髓会在历久弥新的过程中与时俱进,使中国的工业化建设再上一个台阶,走到世界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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