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大国,国际地位重要,周边环境复杂,国内地理条件又有很大差别,建设现代化正规化国防军,在武器装备发展上必须充分考虑这些因素,适应其所蕴含的内在要求。为此,毛泽东等为我军武器装备的发展明确了两条基本原则。 一是要适合我国我军特点。新中国成立初期特别是抗美援朝战争期间,为满足战争急需,我军所使用的武器装备主要靠从苏联进口和仿制。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按照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发展国防工业的方针,我国开始自行设计、自行研制武器装备,并把适合我国我军特点作为发展武器装备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的形成,是同毛泽东提出"以我为主"搞现代化建设的方针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共"八大"前后,毛泽东总结"一五"计划期间国家各项建设的经验教训,强调我们搞经济建设,搞国防建设,都要坚持以我为主,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走适合我国国情军情的发展道路。 1957年,根据全国科学规划委员会的部署和要求,在聂荣臻等主持下制定的国防科学技术10年(1958-1967)规划强调,根据现代战争的特点与国家的战略方针,军队的科研工作应以研制中程导弹和防空导弹及其裂变和聚变物质装料为中心,同时根据中国的地理条件,开展陆、海、空军常规武器和战斗保障器材的科研工作,改进军队现有的武器装备。1958年8月5日,周恩来在视察工程兵部队架设黄河浮桥时现场会上指出,舟桥兵的编制装备,要研究解决如何适合中国情况。他由小见大,同样提出了一个重大原则问题。 二是要坚持两条腿走路。所谓两条腿走路,就是我军武器装备的发展要实行尖端武器与常规武器并举。 毛泽东关于我军武器装备的发展要实行尖端武器与常规武器并举、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思想,是逐步形成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苏两国大力发展核武器,对其他各国提出了严重挑战。党中央、毛泽东密切注视国际形势的风云变幻,从国家长远利益出发,于五十年代中期及时作出了要发展尖端武器的重大决策。1955年1月15日,毛泽东主持召开的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决定着手发展我国的原子能事业,研制核武器,从而揭开了我国尖端武器发展的序幕。1958年,毛泽东在军委扩大会议上,在提出要搞核武器的同时,又强调指出,我们发展核武器,不能因此否定常规武器。这是因为,从历史经验看,我们用低级的落后的武器打败过用高级的先进的武器装备起来的强大敌人;从现实可能看,我们将来的反侵略战争,将有大量民兵参加,只讲导弹、原子弹、氢弹,民兵是否也能每人发一个原子弹呢?所以,洋的土的要结合,常规武器加特种武器。毛泽东的这段话很实在,很深刻,正确揭示了发展尖端武器与发展常规武器的关 系,为中央军委正确制订我军武器装备发展战略提供了理论依据。60年代初,因经济等方面的严重困难,有人提出尖端武器的研制要下马。毛泽东明确指示:"对尖端武器的研究试制工作,仍应抓紧进行,不能放松或下马。"后来,毛泽东又进一步指出,原子弹要有,氢弹也要快,管他什么国,管他什么弹。原子弹、氢弹我们都要超过他们。当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邓小平强调,必须发展"原"的(原子弹)和"尖"的(导弹),集中一切力量,要什么给什么。聂荣臻也指出:"尖端什么时候过关,这不但是个军事问题,而且也是政治问题。"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在作出了下决心突破尖端的决策之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集中最优秀的科学家和大量的财力、物力进行攻关,仅用十几年的时间,就先后研制出了导弹、原子弹、氢弹和人造卫星,不仅使我国的国防现代化水平取得了历史性的飞跃,也使我国的国际地位得到了极大提升。 在高度重视发展尖端武器的同时,毛泽东又反复强调,不能忽视常规武器的作用,要实行尖端与常规并举。1958年6月,毛泽东在军委扩大会议上指出,我们不能因为发展核武器就去否定常规武器。这是因为,从历史经验看,我们用低级的落后的武器打败过用高级的先进的武器装备起来的强大敌人;从现实可能看,我们将来的反侵略战争,将有大量民兵参加,只讲导弹、原子弹、氢弹,民兵是否也能每人发一个原子弹呢?所以,洋的土的要结合,常规武器加特种武器。毛泽东的这段话很实在,也很深刻,正确揭示了发展尖端武器与发展常规武器的关系,为中央军委正确制定我军武器装备发展战略提供了理论依据。1960年2月军委扩大会议决定,在大抓尖端技术的前提下,常规武器也要从不断研究、试制、试验到再研究、再试制、再试验的反复过程中,力求不断地改进和提高。 几十年来,实行尖端与常规并举,我们在尖端武器发展上不断取得重大突破,大大增强了自身实力。与此同时,我军的常规作战能力也得以不断进步。实践证明,我军武器装备的发展实行两条腿走路方针是正确的。不过,过去在贯彻这一方针的过程中,因一度突出强调我们在未来战场作战中主要靠近战胜敌,在发展常规武器方面过分强调轻型化,影响了武器装备水平的提高,走过一段弯路,也是一个教训。 鉴于我国经济比较落后,财力不足,军费开支有限,我们既要一手抓尖端武器的突破,又要一手抓常规武器的改进,如何科学地安排好科研、生产与装备这三者的关系,就成了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对此,中央军委确定的方针是,多研制,少生产,少装备。1959年10月,中央军委提出,常规武器的生产,除了适当满足目前部队装备的需要和极小量储备外,今后主要应着重于研究和改进。1960年2月,军委扩大会议又提出,在今后若干年内,常规武器的生产,除供应负有作战任务部队的战斗需要、学校和部队的训练需要、以及小量的储备以外,不应大量生产;新型号的常规武器制成后,除供应科学试验和指定的学校、部队作训练之用外,也不要大量生产,一般部队也不要改装。后来,中央军委又明确规定了"生产以常规为重点,科研以尖端为重点,基本建设以补缺配套为重点"的方针。 多研制,少生产,少装备,为我们在国力不足的条件下加快我军武器装备现代化进程找到了一条便捷的途径。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军事技术发展动向上看,这也符合当代科学技术进步快、武器装备更新周期短的特点。这样做,既可减少浪费,避免走弯路,又可加快武器装备现代化进程,取得少花钱,多办事的效果。 |
转自《解放军报》网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