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曾给中央理论提出不同意见
毛泽东虚心接受

沈宝祥

   1951年10月27日,河北省党校副校长、党委书记阴一刚和副秘书长罗云路,给党中央写信,对《华北建设》第118期刊载的《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半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问题的解释》中“半工人阶级也是领导阶级”的提法提出不同意见。毛泽东看了这二位同志的信,很重视他们的批评意见,认真作了处理。《毛泽东书信选集》、《毛泽东文集》第6卷、《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2册收进了有关这件事的两封信,并作了详细的注解。事情的来由如下。

   1949年2月,毛泽东在修改中央一个文件时,使用了“无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贫农)为人民民主革命和新民主国家政权的领导阶级”的提法。1951年3、 4月间,中共中央召开的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起草的文件中,提到“中国革命在过去是城市工人阶级和乡村半工人阶级领导的”。同年7月,《中共中央关于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的领导作用问题的解释》中,将这句话改为:“中国革命在过去是城市和乡村的工人阶级与半工人阶级领导的”。

   河北省委党校阴、罗二人给党中央写信,对“半工人阶级也是领导阶级”的提法提出了不同意见,并希望毛泽东给予答复和指示。

   毛泽东看了来信后,即让刘少奇、胡乔木、安子文阅看(11月18日),并让安子文“提出意见和处理意见办法”。安子文同胡乔木等人对此进行了研究。 1951年11月28日,安子文给毛泽东报告说,持阴一刚等同志同样意见的人尚有许多,许多地方整党中都提出了这个问题,这种提议是有理由的,对半工人阶级也是领导阶级的提法应予修改。他们还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中国革命领导阶级问题的修正指示》的电文。

   毛泽东于1951年12月15日写信给在杭州的刘少奇征求意见。信中说:“此事现已陷于被动,只有改正才能恢复主动。现将电文一件,安子文报告一件,河北党校阴一刚等来信一件,送你审阅,征求你的意见,请予复示,并交来人带回为盼。”刘少奇复信同意。

   12月23日,毛泽东又给周恩来、朱德、陈云、杨尚昆写信征求意见。信中说:“此问题曾去信征求刘少奇同志意见,现得回信,请阅。我又在电文上作了一些修改,并觉得宜将阴、罗二同志的信及安子文的信连同中央电报印发各地,才能将此问题弄清楚,以使中央在此问题上取得主动。如同意,请尚昆办。”所说电文的修改,是指对安子文报送的中央关于中国革命领导阶级问题的修正指示的修改。此文件讲到,过去党的文件中几次提到中国革命的领导阶级时,曾说半工人阶级也“是包括在内的”,毛泽东在此后面加写“过去的这种提法,中央认为是不适当的,而河北省党校阴一刚、罗云路二同志的意见则是正确的”。党中央接受了阴、罗二位同志的意见,不再用半工人阶级也是领导阶级的提法。事情大致就是如此。

   读了这两封信,首先感到毛泽东对理论问题的重视和慎重。为了搞清“半工人阶级也是领导阶级”这个提法究竟正确还是不正确,毛泽东特让安子文研究。安子文同胡乔木等人研究后有了结论,毛泽东又将他们的结论写信告诉刘少奇,征求他的意见,最后又进一步征求周恩来等几位中央领导同志的意见。建国之初,十分繁忙。但毛泽东为这样一个提法,写了两封信,足见他对理论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处理理论问题的慎重态度。

   看了这两封信,更使我们感到毛泽东探讨理论问题的平等和谦虚态度。毛泽东是大家公认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又是党的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但他对两位党校理论工作者提的意见很重视。他在发给全党的《修正指示》中坦率地说:“过去的这种提法,中央认为是不适当的,而河北省党校阴一刚、罗云路二同志的意见则是正确的”。毛泽东又提议将阴、罗二位同志的信一并印发各地。敢于承认中央的提法是不适当的,敢于承认阴、罗二位同志的意见是正确的,这充分反映了毛泽东的谦虚精神和平等态度。在他看来,中央的东西,他自己的东西,也是可以批评提意见的。这体现了我们党的三大作风。体现了他在西柏坡倡导的“两个务必”,体现了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

   阴一刚、罗云路二位同志对理论问题的认真负责精神,也是值得称道的。他们对中央的文件不但认真学习,还深入进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并给党中央写信,提出自己的意见。这不但要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更重要的,是他们有高度的责任心,又有理论的勇气。他们的信现在虽无法看到,但他们的意见是明确的,就是不同意中央文件中的某一重要提法。他们的这一举动、他们对待理论问题的态度,很值得我们当今的理论工作者思考一下。党校是党的重要思想理论阵地。这个阵地的功能是多方面的。对一些重大理论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包括对现有的一些提法、观点进行研究,如发现不妥,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适当渠道向上反映,这是党校和党校理论工作者的责任,也是应有的精神状态。现在,有些理论工作者,习惯于、也善于搞解释和注解性的理论作品,这是理论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很需要,也很重要。但是,有些人却不善于也不大敢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为依据,实事求是地进行科学意义上的理论研究,他们机械地理解“保持一致”,更不敢对已有的观点、提法,依据实践检验的结果,提出自己的见解,甚至习惯于讲套话,照抄照搬。在这方面,我们应向阴、罗二位同志学习。

   民主是进行创造性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的重要条件。毛泽东以民主和平等的态度处理二位理论工作者提出的问题,直接的结果是,及时修正了党中央文件中的不正确提法,使文件臻于完善。这生动地说明,在民主的氛围中,有利于发挥理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理论探讨的活跃,有利于理论上的集思广益。如果能够形成民主探讨的制度,有效的制度将有力地保证理论工作的健康发展。令人遗憾的是,建国初期那种民主平等地探讨理论问题的气氛,没有能够保持下来。一个基本的原因,恰恰是没有能够制定出一套制度。在权力过分集中,特别是个人专断的政治体制下,加上个人迷信的氛围,人们的思想处于僵化状态,即使有人提出了创造性的理论见解,也往往遭到抑制,甚至被扣上政治帽子而受到无情打击。本来,党员通过适当方式向党组织(包括党中央)就某一问题(包括理论问题)提出自己的批评建议,这是党章赋予的民主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可是,在那个年代,党员的这个基本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方面的教训极为深刻。

   理论工作,特别是理论创新,是科学研究,它的本性要求平等探讨和争辩,真理越辩越明。这是理论工作的客观规律性。恩格斯曾说,不尊重辩证法,是必然要受到惩罚的。在这方面,我们受到的惩罚确实不少。

   今年是毛泽东诞辰110周年。纪念毛泽东,最好的办法,是学习毛泽东,继承和发扬毛泽东留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即使像他处理阴、罗二位同志的信这样具体的事,我们也应当视作毛泽东留给我们的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遗产,很好地继承。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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