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军事活动大事记

 社会主义时期

(1949年10月-1976年9月)

  1968年

  1月

  4日 同意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名义发布《关于对长江航运系统实行全线军事管制的决定》。

  26日 接见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后勤部、空军和第二炮兵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的代表。

  5月

  12日 同意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名义发布对全国体育系统实行军事接管的命令。

  20日 在与林彪谈话中指出,军队不能搞抵制错误的领导,如果各人按各人的意见办,军队怎能打仗?

  6月

  18日 同意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建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的批示》。

  7月

  24日 批准国产1963年式(简称“63式”)自动步枪正式装备部队。

  8月

  3日 会见由几内亚人民军副总参谋长卡曼·迪亚比上校率领的军事代表团。

   15日 在北京接见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总部、各军种、兵种和北京卫戍区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的成员,以及在北京参加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的部队战士代表。

  16日 根据中国、老挝两国政府协议签发命令,决定由人民解放军派出部队援助老挝修筑公路。

  9月

  2日 同意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工人进军事院校及尚未联合起来的军事院校实行军管的通知》。并批示:“如工人条件成熟,所有军事院校均应派工人随同军管人员进去”。此后,大部分军事院校派驻了工宣队、军宣队。

  10月

  1日 在北京接见阿尔巴尼亚部长会议副主席兼国防部长贝基尔·巴卢库。

  11月

  10日 会见巴基斯坦陆军总司令叶海亚·汗上将率领的巴基斯坦武装部队友好代表团全体成员。

  25日 在国防科工委的一个报告上批示:必须立足于战争,从准备大打、早打出发,积极备战。

转自《解放军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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