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时期 (1949年10月-1976年9月) 1954年 4月 1日 在军事学院院长刘伯承关于呈请批准军事院校毕业证件的报告上批示:将“在毛泽东军事思想基础上努力学习”改为“在毛泽东同志的号召下努力学习”。 3日 就为帮助越南建立4个炮兵团、两个工兵团问题致信彭德怀。信中对限期完成装备配备、教员抽调、训练地点等事宜作了具体指示,并对帮助越南人民军组织实施奠边府战役提出指导意见,指出:“奠边府必须坚决攻克,如机动顺利,确有把握,应提早总攻。”是年5月7日,在中国军事顾问团帮助下,越南人民军解放了奠边府。 15日 批准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在审阅这一条例(草案)时,恢复了曾被删去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的表述。该条例 (草案)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下旬 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期间指示,“在帝国主义存在的条件下,民兵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此后,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召开会议进行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民兵工作的指示》。 5月 7日 同意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名义联合发出关于处理军队干部转业建设的指示。指示指出:为了适应国家建设的要求,军队将按新的建军方针进行整编,整编中将有大批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这是党和国家根据革命任务重新调配力量的必要措施。指示中强调,这次对转业干部的安排处理是否得当,将影响以后的武装动员和国家的建设工作,因此,要求军队和地方均须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组织任务来完成。 9日 同意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名义颁布《关于公安部队整编问题的决定》。遵循整编决定,全国公安部队进行了精简并部分地进行了整编。 6月 14日 在北京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重要讲话。该宪法草案对国家武装力量的性质和任务作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屑于人民,它的任务是保卫人民革命和国家建设的成果,保卫国家的安全和领土主权的完整。” 20日 以中央名义就越南人民军的作战规模问题致电周恩来,指出,在日内瓦会议有进展并可能在7月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越南人民军的作战规模以不要扩大也不要缩小似较适宜。 7月 23日 修改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保卫领海主权及护航注意事项的指示稿,对如何处理涉外军事斗争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24日 在华东海军司令部关于攻击大陈岛国民党军军舰方案上批示,提出调华东军区,福建、浙江、上海三军区的负责人各一人来京讨论此间题。为做好空军和水面舰艇联合打击的协同,准备时间必要时可由30天延长至40天。 8月 1日 致信南昌飞机制造厂全体职工,祝贺他们试制成功中国第一架仿雅克-18型飞机。信中指出:“这在建立我国的飞机制造业和增强国防力量上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21日 对攻击大陈岛的时机问题,批示:需确实查清没有美舰美机的时机,方可对上下大陈进行攻击,否则不要攻击。1955年1月,人民解放军解放了被国民党军盘踞的大陈岛等岛屿。 9月 15日~28日 出席在北京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兼任国防委员会主席。根据这次会议通过的宪法,国家主席统帅国家武装力量。 28日 在北京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做出《关于成立党的军事委员会的决议》,指出:中央政治局认为,必须同过去一样,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之下成立一个党的军事委员会,担负整个军事工作的领导。同时会议决定由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等12人组成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任主席。 29日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名义颁布任命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任命彭德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部长。 10月 1日 在天安门城楼与党和国家其他领导人及各友好国家政府代表团一起,检阅人民解放军受阅部队和群众游行队伍。 8日 同意彭德怀关于军委直属的总参等部称谓问题的报告中提出的意见。据此,原冠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干部部、总后勤部等部,一律改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例如:原“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部”,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 18日 在北京主持国防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在讲话中回顾了中国军队近代化的三个阶段,指出:第一代是清朝末年搞的新军。第二代是黄埔军。现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是第三代,这三代,代表了中国近代军队的三个阶段。中国要搞一部军事史,把这三个时代的进步写一下就好。讲话重点回顾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发展历程。讲话强调指出:“今天,在人民拥护的基础上,加上我们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战胜帝国主义的侵略和解放台湾,也一定能够建设一支现代化的革命军队”。“中国是个大国,要有强大的陆、海、空军”。 11月 9日 根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名义,任命粟裕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刘伯承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总监部部长,罗荣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和总干部部部长,叶剑英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黄克诚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部长,杨立三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财务部部长。 20日 修改审定国防部关于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功人员勋章奖章的三个文件。翌年2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正式通过了这三个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勋章奖章条例》、《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保卫祖国和进行国防现代化建设中有功人员的决议》、《关于授予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有功人员勋章奖章的决议》。 23日 在国防部长彭德怀为报请审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功人员勋章奖章条例的信上批示:“应召集在京的国防委员会委员(主要是党外人士)开一次会,征集意见。”翌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届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2月 11日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关于进攻一江山岛作战计划的方案上批示:因美军正在浙东海面作大演习,攻击一江山岛的时机目前是否适宜,请加考虑。据此,进攻一江山岛的战斗于翌年1月进行,人民解放军陆、海、空军协同作战,解放了一江山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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