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军事活动大事记

 社会主义时期

(1949年10月-1976年9月)

  1949年

  10月

  1日 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下午3时,主持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的开国大典,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并亲手升起第一面五星红旗。接着,在天安门城楼检阅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受阅部队。

  7日 致电林彪、第四野战军兼华中军区第二政委邓子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谭政、第一参谋长萧克、第二参谋长赵尔陆,同意他们提出的在向广西进军中采取5个军靠拢作战的部署,指示“我各级干部切不可轻敌,作战方法以各个歼灭为适宜。”

  10日 与朱德总司令致电原国民党军海防第一舰队“长治号”舰全体起义人员:“庆祝你们的英勇的起义行动。……希望你们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建设中国人民海军和完成解放中国全境的伟大事业。”

  12日 就围歼国民党军白崇禧部主力致电林彪,指示:慎重考虑在桂林、柳州以北,祁阳、宝庆以南地区围歼国民党军白崇禧部的计划,“为了使问题考虑成熟起见,目前数日内陈赓兵团以就地停止待命为宜”。

  △ 就占领广州和围歼白崇禧部致电林彪,并告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委叶剑英等,同意他们提出的占领广州的计划

  13日 就人民解放军西南、西北作战部署及领导人分工问题,致电彭德怀,指示:西南局的分工是邓小平、刘伯承、贺龙分任第一、第二、第三书记,贺为军区司令员,邓为政治委员,刘为西南军政委员会主任。

  19日 就人民解放军在西南地区的作战方针致电林彪并告叶剑英、陈赓,同意他们“先以大迂回抄断敌退云南之路”的作战方案,并指示抓紧部署。

  △ 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组成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管辖和指挥人民解放军及其他武装力量。

  20日 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人民解放军继续向全国进军和今后的建军等问题。会议决定设立国防研究小组。

  29日 致电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华北军区政委薄一波,指示,“绥远两个军及一个骑兵师,可以编入人民解放军的战斗序列,并颁发番号;所列两军及骑师的军事指挥人员亦可照准,惟须与政治委员及政治部主任同时委任,方能使政治工作在军中建立威信,此点请与傅宜生商酌。”

  31日 致电林彪、邓子恢、湖南省委并告刘伯承、邓小平,提议成立以我党为中心的统一战线的华中军政委员会,作为管辖华中地区军事、政治、财经、文化等项工作的过渡时期的最高权力机关,“拟以林彪为主任,邓子恢、程潜为副主任”。

  11月

  4日 以中央军委名义致电粟裕、唐亮、张震、周骏鸣,并告华东局,同意定海作战方案。

  6日 以中共中央名义致电华东局,指示迅速建立华东军政委员会。

  7日 以中共中央名义致电贺龙并告彭德怀及刘伯承、邓小平,提议成立以贺龙为主任的川西北军政委员会,统一领导川西北地区军事、政治、党务、民运等项工作。

  11日 批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领导机构。以第14兵团领导机关、军委航空局和第四野战军6分部为基础组建军委空军领导机关。从此,空军正式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个军种。空军成立后,各大军区亦陆续成立了西北、西南、华东、中南、华北、东北航空处。

  23日 就解放西藏问题致电彭德怀并告贺龙、习仲勋、刘伯承,指示:“西藏伺题的解决应争取于明年秋季或冬季完成之。”

  27日 就聚歼在重庆地区的胡宗南部致电刘伯承、邓小平等,期望打出一个歼灭战。

  28日 致电刘伯承、邓小平、张际春、李达,并告贺龙、李井泉,林彪、谭政、萧克,同意攻占重庆的计划。我军于30日解放重庆。

  本月 命令第二野战军和第四野战军一部向西南进军。

  12月

  4日 指示人民解放军代总参谋长聂荣臻并告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作战部部长李涛:“配备人员时注意尽可能提拔原四方面军干部,此点务须注意。”

  5日 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名义发出《关于一九五O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要求中国人民解放军除继续作战和服勤务者而外,应当负担一部分生产任务,使人民解放军不仅是一支国防军,而且是一支生产军,借以协同全国人民克服长期战争所遗留下来的困难,加速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建设。这一生产任务是必须而且可能实现的。人民解放军参加生产,不是临时的,应从长期建设的观点出发。

  △ 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关于实施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指示的通知》,指出:各军区应认真研究一九五O年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的指示。“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将使部队和机关的生活获得改善,使国家节省一部分开支,并将在全国人民中产生良好的影响。”

  11日 就云南省国民党军起义与朱德复电卢汉,欢迎云南宣告脱离国民党反动政府,服从中央人民政府。

  18日 就渡海作战等问题致电林彪,祝贺第四野战军歼灭白崇禧部的伟大胜利,同意陈赓部进入云南,指示四野吸取三野某部进攻金门岛失利的教训,认真研究渡海作战的实际问题。并希望四野于翌年1月间成立中南军政委员会,集中力量领导全区经济工作。

  29日 就阻止国民党军残部退入越南、缅甸致电刘少奇:请告刘伯承、邓小平转知卢汉,“只可在国民党军李弥、余程万部之先头阻止其向越、缅前进”,“并应向该敌进行政治工作,策动该敌起义”。

  31日 致电林彪:同意“努力争取在旧历年前进攻海南岛,但以充分准备确有把握而后动作为原则,避免仓卒莽撞造成过失”。

转自《解放军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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